1.教學:是以教材為中介的師生雙方教和學的共同活動,是教與學兩方面的辯證統一。
2.教學的本質:教學是一種特殊的認識、交往和實踐活動,教學以培養全面發展的人為根本目的。
3.教學的特點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教學以培養全面發展的人為根本目的;
教學由教與學兩方面活動組成;
教學具有多種形態,是共性與多 樣性的統一;
學生的認識活動是教學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4.教學工作的意義:
教學是學校教育中最基本的活動,在整個教育體系中居于中心地位。
(1)教學是解決個體經驗和人類社會歷史經驗之間矛盾的強有力工具之一,是社會歷史經驗再生產的 主要方式,是促進學生發展的最簡捷有效的形式。
(2)教學為個人全面發展提供科學的基礎和實踐。
(3)教學是教育工作構成的主體部分,也是教育的基本途徑。
5.教學的一般任務:
(1)引導學生掌握科學文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2)發展學生智力,特別是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3)發展學生體力提高學生的身心健康水平。
(4)培養學生高尚的審美情趣和能力。
(5)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形成科學的世界觀和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
1.教學過程:教師教和學生學的雙邊活動過程。
2.教學過程的本質:
教學過程是一種特殊的認識過程。教學過程的特殊性表現有以下幾方面:
(1)教學過程具有間接性與概括性。
(2)教學過程具有交往性、實踐性。
(3)教學過程具有教育性。
(4)教學過程是有領導的認識過程。
(5)教學過程具有簡捷性和高效性。
3.教學過程的基本規律:
(1)間接經驗與直接經驗相結合。
(2)教師主導作用與學生主體作用相統一。
(3)掌握知識與發展智力相統一。
(4)傳授知識與思想品德教育相統一。
4.教學過程的基本階段:激發學習動機、領會知識、鞏固知識、運用知識、檢查知識。
1.教學原則:根據一定的教學目的,反映教學過程規律而制定的指導教學工作的基本準則和要求。
2.我國中小學主要應用的教學原則:
(1)直觀性原則;
(2)啟發性原則;
(3)鞏固性原則;
(4)循序漸進原則;
(5)因材施教原則;
(6)理論聯系實際原則;
(7)思想性與科學性統一的原則;
(8)量力性原則(可接受性原則)。
1.教學方法是教師和學生為了實現共同的教學目標,完成共同的教學任務,在教學過程中運用的方式與手段的總稱。
2.在教學方法上提倡啟發式教學方法,反對注入式教學方法。
3.我國常用的教學方法包括:
(1)講授法
(2)談話法
(3)讀書指導法
(4)討論法
(5)演示法
(6)參觀法
(7)實驗法
(8)實習作業法
(9)練習法
(10)發現法
1.教學組織形式:為完成特定的教學任務,教師和學生按一定要求組合起來進行活動的結構。
2.教學的幾種組織形式:
(1)個別教學制
(2)班級授課制
(3)分組教學制
(4)設計教學法
(5)道爾頓制
(6)現場教學
(7)特朗普制
(8)導生制
教學工作主要包括:備課、上課、課外作業、課外輔導、學生學業成績的檢查和評定五個基本環節。
1.教學評價:以教學目標為依據,通過一定的標準和手段,對教學活動及其結果給與價值上的判斷, 即對教學活動及其結果進行測量、分析和評定的過程。
2.教學評價的功能:診斷功能、激勵功能、調控功能、教學功能。
3.教學評價的類型:
按評價的功能分為診斷性評價;形成性評價;總結性評價;
按評價的基準分為相對評價、絕對評價與自身評價;
按評價是否使用數學方法分為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
4.測驗的質量:信度;效度;難度;區分度。
1.教學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學思想或教學理論指導下建立起來的較為穩定的教學活動結構框架和活 動程序。
2.我國主要的教學模式:自學—輔導式;目標—導控模式;傳遞—接受式;問題—探究教學模式。
3.國外常見的教學模式:程序教學模式;發現教學模式;掌握學習教學模式;探究式教學;拋錨式教學; 范例教學模式;暗示教學模式;非指導性教學模式。